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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专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办法

来源:院办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2014-09-04   点击数: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和陇南师专关于招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面试项目及标准

一)仪容仪表(20分)

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观察、测量进行考查。

合格要求:1. 仪表端庄大方,四肢完好无损。2. 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3. 面部无畸形,无3*3平方厘米以上的疤、麻、血管瘤、白癜风和黑色素痣等。4. 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5厘米以上。

有明显缺陷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语言表达(20分)

从自我介绍和朗读两方面面试。

自我介绍。考生自我介绍姓名、籍贯、民族、毕业学校、兴趣特长等。

朗读。朗读一篇现场提供的材料。

主要是考查考生的语言面貌。合格要求:语音清晰、表达流畅。有天然发音障碍者,评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三)美术(20分)

在30分钟内根据所给素材组合完成一幅简笔画。画纸规格为A3纸。铅笔、画纸、橡皮等绘画工具由考点提供。

主要考查学生的美术基础。合格要求:具有简笔画的特点,造型准确,构图合理,线条流畅,富有趣味性。

四)音乐(20分)

1. 清唱一首歌曲,歌曲自选。

2. 单音模唱、音组(五个音之内)模唱。

3. 乐器现场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带。

主要考查考生的音准、音色、表现力和可塑性。合格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声音自然宏亮,并有一定艺术表现力。五音不全者,评分为不及格,不能录取。

(五)舞蹈(20分)

跳舞或做操。考生自选表演舞蹈片段一个或广播操一节。

合格要求:身体动作基本协调,身材比例匀称。动作协调性太差者,评分为不及格,不能录取。

二、面试评价方法

1. 单项面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成绩由面试教师根据合格标准确定。

2. 综合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类。仪容、口语、音乐和舞蹈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综合成绩确定为不合格。

三、面试注意事项

1 . 中考成绩在400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中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室。

3.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一般应说“各位老师好,我是某某号考生”,然后开始测试。

4.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5.学生家长不允许进入考试区,可在候考室休息。

6. 面试期间,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随意接打电话。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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